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由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的专利中药连花清瘟胶囊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专利中药连花清瘟颗粒被该方案列为中医治疗轻型和中型推荐用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定要求,我公司将固废信息进行公开,特此公示。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瑞的通知,获悉吴瑞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养正消积胶囊新增适应症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相君的通知,获悉吴相君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展期,具体事项如下: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