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8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相君的通知,获悉吴相君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展期
本公告所载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车间顺利通过了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河北省药监局”)组织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以下简称“GMP符合性检查”),并收到河北省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信息
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由乌兹别克斯坦卫生部核准签发的药物注册批准文件,批准公司药品连花清瘟胶囊符合乌兹别克斯坦药物标准注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由蒙古国卫生部核准签发的药物注册批准文件,批准公司药品连花清瘟胶囊符合蒙古国药物标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