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513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1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股票74,720,18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6,108,798.8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7,3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8,808,798.84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已于2017年2月22日将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88,808,798.84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户存储。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1年7月5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1年7月5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学东主持。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部分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相关公告详见刊登于2020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我公司排放污染物主要为废水中的COD和NH3-N,废气中的SO2 和NOX。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锅炉烟囱排入大气。我公司上述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