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学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以岭”)顺利通过了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河北省药监局”)组织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以下简称“GMP符合性检查”),并收到河北省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知单》。
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克拉霉素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药品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