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详见公司2020年5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以岭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以岭生物”)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申报的来曲唑片的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