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2年5月26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现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由尼日利亚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批准公司药品连花清瘟胶囊在尼日利亚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注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公司替硝唑片、格列喹酮片两个药品均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2年4月3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