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重要内容提示: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瑞的通知,获悉吴瑞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2年9月3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优化债务结构,补充短期流动资金,公司计划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超短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