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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002603)

22.840.89(4.05%)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24日下午14:55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23日-1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3日15:00至1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572,161,5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309%。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571,801,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010%。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3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8%。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8人,代表股份1,503,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46%。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2,129,8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71,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东所持股份的97.8913%;反对3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东所持股份的2.1087%;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2,129,8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71,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东所持股份的97.8913%;反对3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东所持股份的2.1087%;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以岭药业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以岭药业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