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药新药“连花御屏颗粒”药物临床试验注册申请获得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以岭”)于2024年12月12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药物名称:连花御屏颗粒
注册分类:中药新药1.1类
适 应 症:普通感冒气虚证
剂 型:颗粒剂
申请事项:新药临床试验
受 理 号:CXZL2400063
通知书编号:2024LP02866
申 请 人: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09月29日受理的连花御屏颗粒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在进一步完善临床试验方案的基础上,同意开展用于普通感冒气虚证的临床试验。
连花御屏颗粒是应用络病理论指导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基于玉屏风散、桂枝汤及银翘散化裁而成治疗感冒气虚证的中药创新药。其拟定功能主治为:益气固卫、祛风解毒。适用于感冒气虚证,症见恶风、畏寒、鼻塞、流涕、发热、咽痛,伴倦怠、乏力、气短、懒言、自汗、面色㿠白,舌质淡,苔薄白,脉浮细或浮细弱。
公司后续将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的相关要求和指导原则,开展临床试验。
由于药物研发的特殊性,从临床试验的申请到药物成功获批上市,周期长、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临床试验的申请与开展、进度以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研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