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3年4月15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学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监事会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