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1年7月5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4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