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注销结果,公司按相关规定注销了10,356,480股股份,因此公司决定减少注册资本10,356,480元。减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1,203,717,463元变更为1,193,360,983元。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7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司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减资程序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