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7–08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吴相君的通知,吴相君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影响吴相君先生行使上述股份的表决权、投票权。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吴相君 |
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
800 |
2017年12月18日 |
2018年1月18日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3% |
融资 |
合 计 |
– |
800 |
– |
|
– |
3.23% |
– |
该笔质押登记手续于2017年12月18日办理完毕。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吴相君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47,642,52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0.56%;本次质押股份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累计质押股份19,9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8.06%,占公司总股本的1.66%。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