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现有的《公司章程》予以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序号相应顺延。
本次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章程》备案。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