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81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股票74,720,18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6,108,798.8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7,3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8,808,798.84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已于2017年2月22日将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88,808,798.84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户存储。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2月23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7】第1032号验证报告。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84,762.66万元,其中包含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2月22日预先已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2,394.04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51,620.2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6,620.22万元。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明细如下:
尚未使用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银行存储明细如下: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周期较长,存在资金暂时闲置情形。经初步测算,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有不低于43,000万元处于暂时闲置状态(其中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不低于22,000万元,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不低于13,000万元, 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不低于8,000万元)。鉴于公司发展需要和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产品研发及原材料采购等资金的投入越来越大,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决定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部分闲置资金不超过4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2022年6月20日1年期LPR 3.7%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591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4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不超过4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 需要,可以节省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4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4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