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6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4人,代表股份945,885,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6159%。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919,451,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337%。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6人,代表股份26,433,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22%。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95人,代表股份26,684,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7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网络视频方式见证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44,970,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3%;反对786,5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弃权128,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770,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717%;反对786,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474%;弃权128,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09%。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44,955,5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7%;反对801,5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7%;弃权128,3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755,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155%;反对80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36%;弃权128,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09%。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44,954,7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6%;反对801,7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8%;弃权128,9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754,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125%;反对801,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44%;弃权128,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31%。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45,024,2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733,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5%;弃权128,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23,8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732%;反对733,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71%;弃权128,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97%。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44,939,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0%;反对921,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738,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540%;反对921,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34%;弃权2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6%。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38,374,8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60%;反对7,382,3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5%;弃权128,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74,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8550%;反对7,382,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6649%;弃权128,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01%。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45,247,4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6%;反对62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4%;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047,0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95%;反对62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519%;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44,763,1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4%;反对1,106,3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0%%;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562,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945%;反对1,106,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459%;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6%。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刘骁悍、高沛勇和王震向大会递交了书面述职报告,独立董事高沛勇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进行了年度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网络视频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以岭药业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以岭药业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