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捐赠情况概述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为全力支持上海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公司决定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向上海地区捐赠价值5,000万元连花清瘟防疫物资。此前,公司已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和上海红十字会向上海捐赠价值1100万元的连花清瘟胶囊,这是应当地疫情防控急需追加的第二批捐赠。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需股东大会予以确认。
二、本次捐赠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结合疫情需求,是公司长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是支撑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核。本次捐赠的物资为公司连花清瘟产品,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全力保障连花清瘟产品市场供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并与社会各界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是为支持当地防疫需求,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捐赠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