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2021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将以岭药业独家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列为轻型、普通型患者临床治疗期的推荐中成药。

连花清瘟胶囊(颗粒)是以岭药业以中医络病理论为指导,集合传统经典名方及临床实践研制的创新专利中药,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作为中医药治疗新冠肺炎筛选出的有效药物“三药三方”之一,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先后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五/六/七/八版)及20余省市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推荐。

在2020年湖北疫情期间,由钟南山院士、李兰娟院士、张伯礼院士联合全国20余家医院共同开展的“中药连花清瘟胶囊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前瞻性、随机、对照、多中心临床研究”相关结果发表于国际权威医学领域杂志《植物医学》(Phytomedicine)上。研究结果显示,应用连花清瘟胶囊口服14天可显著提高新冠肺炎患者发热、乏力、咳嗽等临床症状的改善率,明显改善肺部影像学病变,缩短症状的持续时间,提高临床治愈率,缩短核酸转阴时间,在减少转重型比例方面显示出良好趋势。正是因为有确切的基础实验和临床研究证据,2020年4月12日,连花清瘟胶囊(颗粒)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的治疗。

自2004年进入市场以来,连花清瘟在甲型流感、乙型流感、禽流感、新冠肺炎等我国发生的所有病毒性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先后获得了20余次国家层面治疗方案的推荐,成为我国应对病毒传染性公共卫生事件的代表性药物。连花清瘟胶囊的科研成果获得了2011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这是其他同类药物所不具备的科技创新优势。

作为中医药治疗新冠肺炎筛选出的有效药物“三药三方”之一,连花清瘟对新冠肺炎的防治作用获得了海内外的一致首肯。截至目前,连花清瘟胶囊已在俄罗斯、加拿大、罗马尼亚、新加坡、乌干达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获得上市许可。在科威特,连花清瘟获批新冠肺炎适应症;在乌兹别克斯坦,连花清瘟入选当地卫生部抗疫药品白名单,连花清瘟在全球市场的知名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