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相君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