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4年7月2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陈刚先生、柴振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相君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3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