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逝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今日获悉,公司独立董事韩志国先生于2024年4月24日因病不幸逝世。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韩志国先生的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亲属致以深切慰问。
韩志国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维护股东权益,忠实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保障董事会合规运作、推动公司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谨此对韩志国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韩志国先生逝世后,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由9名变为8名,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