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捐赠情况概述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随着各地陆续入冬,多种呼吸道疾病进入高发季节。为更好的发挥中医药优势,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公司决定对外捐赠自产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两年内向全国红十字系统捐赠价值1亿元连花呼吸健康系列产品,用于各地公共卫生、应急救灾、健康扶贫等事件使用。
2、公司两年内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第三方组织(如红十字会、慈善资金组织等)向基层医疗机构捐赠价值3亿元连花呼吸系列药品,用于推进开展“关爱呼吸健康基层公益行”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本次对外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有利于筑牢基层百姓健康呼吸屏障,提升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降低目标人群就医负担,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实践举措,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和价值观的要求,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基层百姓的健康,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扩大品牌影响力。本次对外捐赠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