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3年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3年2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非独立董事吴相君 | √ |
1.02 | 非独立董事吴瑞 | √ |
1.03 | 非独立董事李晨光 | √ |
1.04 | 非独立董事张秋莲 | √ |
1.05 | 非独立董事赵韶华 | √ |
1.06 | 非独立董事徐卫东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独立董事刘骁悍 | √ |
2.02 | 独立董事陈刚 | √ |
2.03 | 独立董事韩志国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非职工代表监事高学东 | √ |
3.02 |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根武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 √ |
2、披露情况
上述第1、2、4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上述第1、2、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他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方法说明见本通知附件“授权委托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复印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2023年2月25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35)。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2月24日上午10:00-11:00
现场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一楼大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华、任晓静、肖旭
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0311-85901311
电子邮件:002603@yiling.cn
2、会期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3”,投票简称为“以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一,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二,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如议案三,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非独立董事吴相君 | √ | |||
1.02 | 非独立董事吴瑞 | √ | |||
1.03 | 非独立董事李晨光 | √ | |||
1.04 | 非独立董事张秋莲 | √ | |||
1.05 | 非独立董事赵韶华 | √ | |||
1.06 | 非独立董事徐卫东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独立董事刘骁悍 | √ | |||
2.02 | 独立董事陈刚 | √ | |||
2.03 | 独立董事韩志国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非职工代表监事高学东 | √ | |||
3.02 |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根武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4.00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 √ |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 股
被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3年______ 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