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7-06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5日和2017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和《关于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
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收到董事戴奉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17年9月11日-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8.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1%。
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收到副总经理赵韶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17年9月8日-12日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戴奉祥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中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赵韶华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赵韶华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7年9月8-12日 |
16.64 |
125,000 |
0.01% |
戴奉祥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7年9月11-13日 |
16.49 |
83,100 |
0.01%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股 |
本次减持后持股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赵韶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912,375 |
0.08% |
787,375 |
0.0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4,344 |
0.01% |
9,344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78,031 |
0.06% |
778,031 |
0.06% |
|
戴奉祥 |
合计持有股份 |
668,825 |
0.06% |
585,725 |
0.0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8,706 |
0.01% |
85,606 |
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00,119 |
0.04% |
500,119 |
0.04%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赵韶华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戴奉祥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中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
2、赵韶华先生和戴奉祥先生为公司 5%以下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赵韶华先生和戴奉祥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