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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002603)

22.840.89(4.05%)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7-085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12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但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3、投资品种范围:

1)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保本型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及货币基金产品;

4、投资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面临宏观经济风险等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进行调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投资。

2)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公司财务中心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投向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与此同时,公司对理财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

四、相关审批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12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可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122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上市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充分保障股东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但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已由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综上,中金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