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吴相君先生的通知,自2018年2月9日开始增持公司股份的增持计划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总经理吴相君先生于2018年2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并承诺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0,000元(含已公告的增持金额在内),增持价格不高于15.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2月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吴相君先生增持计划的施行情况如下:
增持日期 |
增持方式 |
增持股数(股) |
交易均价(元/股) |
成交金额(元) |
增持比例 |
2018年2月9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600,000 |
12.953 |
7,771,800 |
0.05% |
2018年5月8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134,400 |
16.566 |
2,226,470 |
0.01% |
2018年5月9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300 |
16.520 |
4,956 |
0.00% |
合计 |
734,700 |
13.615 |
10,003,226 |
0.06% |
三、本次增持计划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前 |
本次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交易均价(元/股)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247,642,528 |
20.54% |
13.615 |
734,700 |
0.06% |
248,377,228 |
20.60% |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吴相君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吴相君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