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8年10月18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61)和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