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8年10月18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学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