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该议案已经 2018年11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71)。 2018年12月12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18年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上述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以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4,33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1.09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10.3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6,579,364.5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