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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002603)

22.840.89(4.05%)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6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8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9816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学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19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