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
公告编号:2019-084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连花清瘟胶囊(颗粒)被列入《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9年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发布了《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9年版)》。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发生产的专利药物——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均被列入其中,成为《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9年版)》推荐用药。
连花清瘟胶囊(颗粒)为公司的主导产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保目录(甲类)品种,主要用于感冒、流感相关疾病的治疗。连花清瘟胶囊先后多次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入感冒、流感相关疾病诊疗方案。2015年12月,连花清瘟胶囊获美国FDA批准开展二期临床研究,成为全球第一个获美国FDA批准开展临床研究的治感冒抗流感复方中药。
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连花清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4.1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2.54%。
公司预计此次《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9年版)》的发布将对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的市场推广产生积极影响,但产生影响的时间和影响程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