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现代中药产业化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河北故城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684.53亩,建筑面积1395454.8平方米,分期建设饮片加工车间、提取车间、制剂车间、保健品车间、榨油车间及锅炉房、仓储等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故城经济开发区奥冠大街009号;邮政编码:253800;
联系人:粘立军;邮箱:nianlijun@yiling.cn;联系电话:1880301623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号;邮政编码:050051;
联 系 人:刘泽田; 邮 箱:hbqzsanbu@163.com;
联系电话:0311-83033190; 传 真:0311-8303319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