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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002603)

22.840.89(4.05%)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86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81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股票74,720,18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6,108,798.8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7,3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8,808,798.84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已于2017年2月22日将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88,808,798.84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户存储。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2月23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7】第1032号验证报告。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共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73,821.95万元,其中包含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2月22日预先已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2,394.04万元。

截至2020年7月31日,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61,187.7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7,187.75万元。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明细如下:

注1: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金额73,821.95万元比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共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76,810.43万元” 少2,988.47万元,是公司于2020年7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预先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2,988.47万元,上述事项已在2020年8月15日前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尚未使用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截止2020年7月31日,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银行存储明细如下: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周期较长,存在资金暂时闲置情形。经初步测算,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有不低于35,000万元处于暂时闲置状态(其中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不低于23,000万元,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不低于12,000万元,)。鉴于公司发展需要和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产品研发及原材料采购等资金的投入越来越大,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决定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部分闲置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522万元(按目前银行基准贷款利率4.35%计算)。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 需要,可以节省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3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以岭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岭药业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也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